廢除死刑的立場
我希望死刑能夠(借用一下馬克思的語言)被自己的矛盾震侉
要如何做呢?
想廢除死刑的人必須要弄清楚矛盾的地方, 結束這一切
但是呢, 目前廢除死刑派的變論點並不在死刑最原始的問題, 而是在爭某某死刑不應該進行
如果你想廢除死刑的話, 就必須要承認死刑在任何狀況都不該使用
如果只挑個案來辯論的話, 那就是在同意死刑的基礎原理是合理的
如果你的理由是這個死刑犯的智商太低的話
那是不是可以說成是如果他的智商再高個幾分那殺死他就合理了
如果你的理由是這個人臨死前決定相信耶穌的話
那是不是可以說成是你認為一個"轉成"無神論的人比較該死?
如果你的理由是根據DNA證據有許多死刑犯是無辜的
那是不是代表很明顯犯了罪的人該死?
從這個角度去合理廢除死刑的話, 那我們的社會還是在依一些被抓到的, 不相信神明的, 智商算普通的, 在命案現場留下了一堆充滿了DNA的精液或血或口水的少數人能夠正當化死刑?
過去廢除死刑派的人大多數都是在修改這個體制, 但沒有在完全廢除
當然, 有可能一觀點是也許某天死刑的程序會困難到等於沒有辦法使用
Illinois州長George Ryan在2003年檢清所有死刑定罪的舉動可以說是一個例子
但是Ryan擔心的是體制裡面的問題, 而不是最原始的不正當
問題是可以改的
Ryan的舉動相當直得讚揚, 卻沒有帶領國家反對死刑本身
當然你如果當下只能用一些修辭來正當化你的立場也是直得讚揚的
但是我認為最好的辯論是證明死刑在任何狀況都是無理到了極點的立場
並不是從被判死刑的犯人身上開始
而是從我們是誰, 以及我們 -- 包刮在推動改變的以及在旁觀看的社會 -- 正要做什麼
光是找體制裡面的小毛病是無效的
當我們直接切入最原始的死刑與社會的矛盾時才能夠把它跟我們的正義感核對
當我們在(死刑)殺人的時候我們在做什麼?
從一個地方能夠看出死刑真正的用意 : 避免死刑犯自殺
如果他本來就要死的話那還何必呢?
答案的一部份就是死刑的用意並不光是說犯人死了
而說秀給大家看他被殺死了
就這個觀點看的話
就算我們不把它的肉吃了
他們的死亡很接近我們的祖先屠殺動物祭拜給神民一樣
直得停下來考慮一下的是情是 :
如果殺蟲專家找到個方法另害蟲自殺的話我想不會有人有意見的
但是一個自殺了的牛大概不會有人敢吃
死刑的重點並不是在減低世界上的殺人犯
而是一個根能夠回到犧牲人類跟動物的原始社會裡
被清理了, 用現代的程序來正當化, 拖了又拖, 很正式的感覺
用意就是當重要的那一刻來的時候
大家會相信, "必須是這樣子的"
廢除死刑跟修改死刑程序的立場不一樣再於我們的觀點是 :
"不, 沒有這個必要."
沒有定時的犧牲也能夠保持正義的
為什麼我不光是想要修改死刑體制的問題而是要完全廢除呢?
以下有幾個修改派的立場
他有可能是清白的
最近DNA驗證的科技月來越發達了, 也很明顯的顯示了以前體制在看殺人案的時候有多不可靠
當年Ryan州長是依這個立場來正當化取消他管趨內所有的死刑
他當時說, "被證明清白的人有13個. 被處死的人有12個. 體制有嚴重的問題, 毫無疑問的必需要被仔細的檢查."
然而他要仔細的檢查的原因是因為想要知道要如何正當的使用.
"我還是香向死刑對於一些不可原諒的狀況下應該使用, 但我必須要清楚被處死的人真的是有罪的."
或許修改派的人會希望Ryan州長鎖定的標準如果全國都一起採用的話
會使死刑難判到社會基本上沒有死刑的, 儘管還是有這個條文
問題在哪裡?
誇張化一下, 我想我們都能同意只要伊朗還是有為了失去貞操時有可能用石頭丟死少女的規定
那就不可能是一個文民的社會
如果一個法律可能性從來不使用的話
那就乾脆廢除; 如果規第還在, 代表那個哨會還是同意它的使用, 儘管從來不使用
"他知道耶蘇了"
有許多不同的人性論, 每個都必須要被尊重的
其中只有幾個論點會同意說一個人邪惡到骨子裡
但還是有辦法因為說了, "我被拯救了!" 就變成一個好人了
另外有個人性論是說我們都很常做壞事, 雖然我們心裡都知道做好事情比較好
到最後是舉動, 而不是言語決定一切
再一個過度重視言語的社會裡 (相對於一個從行為裡判斷一個人的好壞的社會)
很自然的會有不少人說他們改變了, 重生了, 尤其是在那種危險(死刑)的狀況裡
這些對於一個正當的法律系統是不應該有引響的
大多數臨死前的重生都是跟耶穌基督有關係的
但是聖經新約裡沒有一個地方有說誰比誰好, 誰比較該死
相反的, 其實耶穌有很嚴厲的聲明最直得憐憫的命是最骯髒的, 罪沒人珍惜的
不公平的使用
沒有人能夠否認在(美國)的死刑有很嚴重的種族歧視
我想不需要把準確的數據在這邊秀出來, 會使用Yahoo就找的到了.
黑人死刑犯被處死的數量跟白人死刑犯比的時候差異相當大
但不能夠有人呆到說, "處死更多白人不就好了?"
更多白人被處死不會造成正義, 而是更少黑人 -- 最好是一個都沒有 -- 被處死
現在的死刑體制相當有種族歧視的現象
但就算沒有, 死刑還是不正當的
死刑殺人的方法不仁道
從以前到現在, 不同的殺人方法的根並不在於科學, 或是道德, 而是時尚.
這個時代使用吊死人, 下個時代是灌毒藥, 下個時代是電椅...
全部都是在造成一個道德的假象
道德不是在好轉嗎?
有腦袋的話很容易就能看出來這一季的時尚不會以上一季的好或差
但當我們回看這一世紀的"仁道"死刑方式時就很矛盾了
死刑還是會痛, 最後的結果一樣都是死
最原始的一個矛盾點是我們的是會已經沒有鞭刑這類的處罰了
卻還是有死刑
這是個很奇怪的狀況; 唯一能夠正當化的一個狀況是某天能夠完全毫無痛苦的把靈魂從身體裡面拉出來
但這也沒屁用 : 殺死一個人本身就是對它的身體造成傷害
(就算死亡本身毫無痛苦, 可以被形容是一個甜蜜的覺, 過一震子再回來檢查, 你會發現身體似乎開始腐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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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被判死刑的人確實犯了那些罪
並不是每個人的靈魂都"重生"了
並不是每個都是智商有問題的
如果你的立場是說這個人是清白的所以不能處死他
如果你的立場是說這個人智商有問題的所以不能處死他
如果你的立場是說這個人靈魂重生了所以不能處死他
那你還是完全沒有點到死刑本身最基礎的正義或道德
我當時不會說我們的社會殺人的方式跟用石頭丟死少女道德上是一樣的
全天下都一定會有人反對殺人的
只有一些社會會為了"偵結" (很嚴重的父權主義的, 一個偉君子的) 而殺人的
但是用殺人來回應殺人犯也不是唯一的選擇
終身監禁, 鞭刑, 閹割... 在不同的時代, 不同的社會裡都是社會能夠接受的處罰
有了死刑的可能性
那我們是什麼社會?
借用雷恩(Ryan)州長的話, "我們都是絕對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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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原本是針對美國而寫的
不過因為台灣還有死刑的樣子
所以我想也一樣重要